阿郎撰寫
近期,米香漸漸地將周末的時間,視為靜心的專屬時間,漸次的將一些非必要的人際往來隔絕。向內去探索自己,成為他最熱切的活動。他把家中的某個角落獨立出來,當成是喜馬拉雅山上的某個不知名山洞,每當要靜心冥想時,就進入這個「與世隔絕的洞穴」中,算是個儀式吧!當然,他還有另一處山洞,那是他人絕對無法進入的地方 - 他的內在,他可以在上班在外時間,每當有需要時,便可以即刻進入的絕密場域。旁觀者的存在
靜心過程中,腦袋轟隆隆的喋喋不休不斷轟炸,但同時,我也始終覺察到有個「旁觀者」一直在那。那個旁觀者、觀照者,在思維場域中,它持續觀照「我」的一切反應。任何思維在這舞台升起,它都在;我如何承受外在事件的一切,它都在;「我」對外在事件的任何反應,它也都在。當我說「我」覺得...「我」認為...「我」想...「我」感覺...,「我、我、我」說個不停時,旁觀「者」就在那。當「我」看著這個世界時,旁觀「者」也在那。「我」出現的任何一個場合,旁觀「者」都在。可以說,「我」之所以可以感知到這世間的一切,其實是旁觀「者」所賦予的。旁觀「者」一旦不在,「我」也不存在,但「我」不在的一些時刻,旁觀「者」卻依然在,比如沉睡時就是如此。
米香將這一切感受都記錄在身邊的本子裡。
米香突然想起之前職場上一個討人厭的傢伙,一股憤恨不平的情緒,立馬湧上心頭。幾次深呼吸後,米香再度進入內在,進入那個讓他不喜歡的場景之中。但此次,他是以一個旁觀者的視角,再重新看著當時的事件、當時的自己與當時的對方。
「討厭一個人時,這個人的意象便成為「我」思維中的一部分了,這形成了「關係」,所以「我」可以時時將它讀取出來重新經歷一次、或者增添一些元素。我對他的感受代表在這關係中,我是如何表達「我是誰」的,我對他的一切反應,都是在實現「我是誰」。我以為透過厭惡對方會是一種力量的展現,實則相反。我只是一個可以受害的「受害者」,恨的越深,自己的受害感受也跟著越深。但這份關係是存在於「自己的」思維之中,就在這個舞台上,「我」與我的思維中的「他」,日夜不停的上演仇恨與報復的戲碼。「我」是演出者、「我」也是編劇、「我」當然也是觀眾,但更深一層的觀察,「我」更是被那個觀察「者」靜靜的觀照著。」
清晰的領悟,米香用手機將這感受快速的錄製下來。「我其實是自討苦吃」!在自己的思維中,讓自己與思維幻化的「他」又再度爭執,好像自己在找自己幹架,真是何苦來哉!
我不是這個身體、我不是這個心智
平靜而緩慢的呼吸,「我不是這個身體、我不是這個心智」。當「我」說「我」時,其實只代表思維中的「我」,完全不是代表那個觀察「者」。而當我在靜心時說「我不是這個身體、我不是這個心智」時,只是希望能站在那個觀察「者」的角度來說這句話,但依然無法代表「他」。靜心持續著,感受也持續著。
「「我」存在,是一切問題的根源。世間的許多苦,都是來自於想要證明「我」存在、「我」有價值、「我」值得、「我」可以,總結就是證明我「存在」,我們需要讓外在的人事物來證明我們的存在,最好是有重要性的人來證明,如老闆、父母、名牌包、一台名車、千萬存款、一個職稱等。而那觀察「者」亦默默的觀照著「我」在這舞台上的這一切追求與感受。」
有時候在某一瞬間,我會突然感到,現在所做的一切事情都沒有意義。或許,在那一刻,這是那觀察「者」對我傳達的訊息。也或許這並非消極或否定,反而是更貼近真實的訊息。因為在「所有」事情都沒有意義當中,也包含證明「我」的存在本身。而這一切,那個旁觀「者」依然在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