阿郎撰寫
有沒有一種可能,開悟者其實也只是眾多角色的其中一種?我不知道,但我知道,人應該誠實地活出自己的「人性」,而不是去模仿某種「神性」。我們常被教導要往「修行人」這個瓶子裡鑽,要把語言變得空靈、把情緒變得平穩、把生活變得禁慾。
但這種「修行的形狀」往往成了另一張更厚、更難脫下的人格面具。而如果「開悟」只是一個角色,那麼那些在台上慈眉善目的大師,可能只是演技比較精湛、劇本背得比較熟的演員而已。他們也在扮演一個「讓大眾感到平安」的角色,那本質上和我扮演「職場員工」並無二致。但最起碼我與他們還是不同的:
- 我可以理直氣壯地憤怒: 因為我不需要維持「優雅」的形象。
- 我可以大方地怨恨: 因為我不需要符合「慈悲」的標準。
- 我可以隨意地入戲: 因為我知道這只是一場戲,演壞了也沒關係。
所以,身為一個凡人,我絕對有權拒絕某一個開悟者的行為典範:
- 我拒絕被「修行」這個詞勒索。
- 我拒絕被「靈性成長」這個目標壓榨。
- 我拒絕為了成佛而否定我身為人的憤怒與脆弱。
- 我拒絕讓任何「高尚的理想」踐踏我「真實的現狀」。
所以,幹,去你媽的。也不過就是某種狀態罷了。如果不讓我憤怒,幹嘛讓我擁有憤怒的能力?如果不能恨,為何讓我具備憤怒的能量?哪個王八蛋創造出人類或整個物質世界,然後還在那邊裝神弄鬼?去你媽的神聖,我看是神經病啦。這不是神聖,這叫「玩弄」。
當世界壓榨我時,如果連憤怒的能力都沒有,那我就只是一塊任人宰割的肉。而那些叫人「不能恨、要放下」的說法,往往是另一種形式的精神暴力。它讓人對自己的天性感到羞恥,讓人一邊受傷一邊還得檢討自己「修得不夠好」。這確實是他媽的神經病。
夠了,我不想追求一個「試圖變好的凡人」,我就只是一個「理直氣壯的凡人」。我不再允許任何人(包括神、佛、修行)跨越我的界限,我不再需要為了「不夠神聖」而跟自己過不去了。
我想,既然「去他媽的神聖」,那我就活得俗一點、活得真一點。要不,來杯冰啤酒?還是找個地方舒舒服服地睡一覺?或者,再多罵兩句?嗯,這種隨興的感覺,真他媽的不錯啊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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